图书馆滞留图书领取要求说明

图书馆滞留图书领取要求说明

“河池学院图书馆读者借阅管理规定”第十五条(五):严禁使用个人物品占座。读者离馆时须把个人资料、物品带走,做到物随人走,人走桌空,工作人员每天对阅览区域的占座物品进行清理,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物主负责。

近段发现有部分读者不遵守以上的管理规定,滞留物品在图书馆。为了营造良好的学习环境,对不遵守以上管理规定的同学进行提醒教育,之后方可在规定的时间段领取个人物品。

领取时间段:每天9:00--9:30,15:00--15:30(过时则次日再领)。

领取要求:凭领取者本人一卡通证件在服务总台登记领取。

图书馆

.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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