埃及中国学联图书借阅管理办法
为加强对学联图书借阅的管理,维持正常的借阅秩序,方便读者办证,特公布此管理办法。
一、旅埃留学生、学者经本人申请可办理借书证,办卡时需交护照复印件一份,个人免冠两寸照片一张,押金埃镑。旅埃留学生、学者凭借书证借书。
二、借书证限本人使用,每次可借1本图书,借期不超过14天(非开罗和吉萨两省的留学生、学者每次可借2本,借期不超过30天)。到期未看完者,须办理续借手续。每次借书之前须归还上次所借图书。
三、工具书和善本书一律不外借,只限在学联图书室内查阅。
四、读者要爱护图书,不得撕剪、勾画、圈点、污损、批注和丢失图书,如有上述情况应按制度赔偿。对于违章的读者,在未办妥有关赔偿手续前,暂停其借阅权利。
五、书刊遗失,尽量购买原版本图书赔偿,否则以书刊价格的3~5倍赔偿。图书室将所有罚款与赔书款,全部纳入购书经费。
六、借书证限本人使用,应妥善保管,不得转借他人。如借用或冒用他人借书证,一经发现即扣留该证,并区别不同情况处以罚款。若借书证丢失,应立即到学联挂失,并办理补发手续。
七、借书证有效期三年,读者进入图书室时应随身携带,按规定使用,并自觉接受工作人员的检查。读者离埃时应交回借书证,还清所借图书,可退回押金。借书证只可在有效期内使用,过期失效。
八、学联图书室是文明的学习场所,读者应自觉保持阅览室的整洁、安静,不得在室内吃东西、乱丢纸屑、大声喧哗,不准抢占座位及随意搬动桌椅,不得在图书室内拨打或接听手机。
九、读者取书时,必须将代书板插入新取图书的位置,阅览后自觉归架。
十、未办理手续擅自将书刊资料带出学联阅览室者,以窃书论处,并以书价的10倍处以罚金,对损坏阅览室书籍资料、设备设施、情节严重者将暂停其借阅权利并赔偿。
学联图书室书刊污损、遗失赔偿制度
一、凡借阅学联书刊有污损或遗失,应由借书人负责赔偿。
二、凡确系丢失书刊,可购相同版本图书偿还或按下列规定赔偿:
1.当年新购各类图书按原价3-5倍赔偿。
2.一般文艺书籍按原价2-3倍。
3.系列图书丢失其中一册,按全套书价3-5倍赔偿。丢失单本期刊,按本刊全年总价2-4倍赔偿。
三、凡不爱护图书,对所借书刊污损有以下情况者,均按学联规定分别进行教育,处于罚款与赔偿。
1.遗失图书书背袋或损坏书上条形码者罚款10-20埃镑。
2.图书封皮有污损,有乱写乱画或撕页者罚款10-20埃镑。
3.书内有撕页或剪裁者,按原书价3-5倍罚款。
4.全书污损严重,不能继续流通者,按丢失图书处理。
我们衷心感谢中国驻埃及大使馆对学联图书室的建立给予的鼎力支持,感谢你们改变旅埃学子读好书难、读新书难的窘境。我们无限感激,一定充分利用好这些书籍,鼓励旅埃学子发奋阅读不断提高自身素质、锤炼道德操守,努力使自己成为一个高尚的人,一个有道德的人,一个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一个有益于祖国和人民的人。我们倡议旅埃学人如果有读完的或多余的好书可以捐赠给学联,让大家有书共读。
唯有书香能致远,腹有诗书气自华。每周五下午2:00—5:30,让我们相约学联,一读书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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