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dquo广州图书馆之城rdqu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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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羊城晚报、南方日报

看点

  

  “十年磨一剑”的《广州市公共图书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今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按规划,至年,广州每8万人拥有1座公共图书馆,人均拥有3册公共图书馆藏书。与“每80万人才拥有1座公共图书馆”的现状相比,翻了十倍。

  26日下午,广州市召开条例实施工作会议。广州市市长陈建华出席并表示,要明确目标任务,加快打造“图书馆之城”。据悉,今年广州已完成了《“广州图书馆之城”建设规划(—)》。

目前每80万人才拥有1座公共图书馆

 

  作为条例的倡导者、首稿撰写者,中山大学校长助理、图书馆馆长、资讯管理学院教授程焕文评价,目前我国尚无全国性的图书馆法,只有6部地方性公共图书馆法规。“作为最新的地方性公共图书馆法规,条例条款数量最多,内容最全面,理念最先进,理论最科学,堪称我国地方性公共图书馆法规的典范。”

  但程焕文也直言,条例在强调加强数字图书馆建设的同时,对图书馆的建设面积也做了专门的规定:市级公共图书馆的建设面积应该达到每千人10平方米以上;区域总馆和镇、街道分馆的建筑面积合计应该达到每千人37.5平方米以上。“总的看来,这个建设指标高于国家的最低标准,但是不及北京、上海、深圳,与发达国家的城市公共图书馆发展水平相比,距离更大。”

  会上,陈建华也坦言,尽管近年来广州市在公共图书馆建设上取得了较大进步,但每80万人才拥有1座公共图书馆的现实,不仅与先进国家有巨大差距,就是与深圳、东莞、苏州等兄弟城市相比也有较大差距,严重影响了广州市文化建设事业,与广州市建设国家中心城市的定位和培育世界文化名城的战略目标极不相适应。

“广州图书馆之城”建设规划已完成

 

  在无全国性图书馆法的大背景下,从今年5月1日开始,《条例》正式实施,广州成为全国第六个拥有地方性公共图书馆法规的城市。

  “这部《条例》出台历时10年,凝聚着心血和智慧。”陈建华说,广州为千年商都,同时也是世界文化名城,“这二者犹如车之两轮、鸟之双翼,缺一不可,两翼齐飞,不可偏废。”

  《条例》明确了图书馆事业发展目标,至年,广州市要实现约每8万人拥有一座公共图书馆,人均拥有3册公共图书馆藏书,“主要指标介乎于我国现行国家标准和发达国家、地区标准之间,相当于香港地区当前公共图书馆发展水平,进入我国图书馆事业发达地区行列。”市文广新局局长陆志强表示。

  陆志强表示,通过条例的实施,广州市公共图书馆将迈上新台阶,实现约每8万人拥有一座公共图书馆,人均拥有3册公共图书馆藏书,主要指标介乎于我国现行国家标准和发达国家、地区标准之间,相当于香港地区当前图书馆发展水平,进入我国图书馆事业发达地区行列。

第三方评估考核建设

 

  对于公共图书馆的建设,《条例》提出建设市、区、镇(街)、村(社区)四级公共图书馆(室)及服务网点。对此,陈建华坦言:“下一步在街区建设图书馆工作任务还很重,老城区空间也比较狭窄。”

  “我们现在评价一个区工作干得怎样,考核GDP、财政、科技等,文化同样要考核。”陈建华表示,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条例》明确的目标任务及完成时限,倒排时间表和工作进度,同时市文广新局要制定全市公共图书馆考核标准,将公共图书馆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年度绩效考核指标,建立第三方评估机制,开展全市各级公共图书馆的建设、管理、服务、效益等考核。

  陈建华说,要根据《条例》,严格依法行政,坚决纠正不作为、乱作为的问题,坚决克服懒政、怠政的现象,坚决惩处失职、渎职的人和事。

来源:羊城晚报、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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