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评丨在田野中寻找ldquo行动中的

原标题:在田野中寻找“行动中的法”——读北京大学出版社《街头的研究者——法律与社会科学笔记》

法律与社会科学研究是什么?法律怎么可能会和社会科学结合在一起?这样的研究应该是什么样的呢?我想对于许多从未接触过这一研究方法的人来说,可能会有一些困惑。

自从苏力老师发表在《比较法研究》年第3期的文章中首次讨论中国当代法学研究流派的分类之后,类似社科法学、法律与社会科学这样的新鲜词汇便在中国法学界的这片沃土上扎下根并不断发展壮大了。

作为当下学界法律与社会科学研究的代表性人物之一,贺欣老师的新作《街头的研究者——法律与社会科学笔记》揭开了这一研究方法的奥秘。

从书名来看,既然这是一份法律与社会科学研究的笔记,其中所涉及的必然是作者对于本研究的心得体会,所以这是一本十分适合初学者的入门书籍。我作为这一研究领域的“萌新”,自然是如同薄雾里的一个行者,摸索这一研究的方法与框架。

获悉贺欣老师的新书上市,便迅速拿来阅读,读完之后,这本书如明灯一般驱散了我心中的一些困惑,遂作此文分享自己对于本书的一些心得体会。

全书框架与内容概述

全书共有七章,外加缅怀梅丽老师的代后记。我试图将全书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什么是法律与社会科学研究;第二部分,如何做法律与社会科学研究;第三部分,在具体的研究过程中以及研究结束之后的一些思考。下面进行展开论述。

首先,什么是法律与社会科学研究?任何一本介绍性的书籍都需要开篇点题,告诉读者一些最基本的信息。贺欣老师为法律与社会科学下了一个定义,即大体来说,它的核心内涵是运用社会科学的方法,从外部视角来研究法律现象。

这里的社会科学宽泛的包括人类学、语言学、心理学、经济学、政治学等。此定义提到的这一研究的核心,是通过外部视角研究法律。针对一个法律现象,从不同学科的角度进行解释,会产生多种多样的结论。

法律与社会科学研究聚焦于“是什么”,这个是什么主要讨论的是现实中的“是什么”,而不是规范上的“是什么”。所以对于法律在现实中的具体运行情况的描述就显得尤为重要。

其次,如何做法律与社会科学研究。这一部分主要讨论的是法律与社会科学研究的方法论问题。在第二章、第三章与第五章中,提到了法律与社会科学研究的视角转换、范式突破与边界拓展。对于一个问题,尝试从不同视角的切入会得出一个与众不同的结论,这就是视角转换的必要性。

如何做法律与社会科学的比较研究?其核心要领是抓住两个不同的地方的相似之处,找到两个地方的关键差别点,解释这一现象的因果关系。视角转换的过程之中,也许会产生范式突破。

范式突破是研究积累到一定程度的产物。要想实现范式突破不仅需要努力,也需要运气。由此,大量学者做了一些关于边界拓展的工作,也许问题是一个老问题,但说不定会有一些新发现,这对于学术工作来说,同样是一种推进。

最后,是具体研究过程中的一些经验与反思。做了这么多年法律与社会科学研究,贺欣老师深知其中的艰辛。如何进入田野,如何选题,如何做文献综述,如何写作与发表,这些关乎于一个学者的最基本的技能,贺欣老师谈了很多自己的体会。我相信,在读者读完这些体会后,会对自己的研究产生很大的帮助与启发作用。

在田野中进行“比较”

在第二部分方法论中,贺欣老师提到了法律与社会科学研究中的比较方法,这是全书的一个亮点也是最为吸引我的一个地方。改革开放初期,我国的法制建设开始逐步恢复,整体的法律制度和法律规定还非常欠缺,很多具体案件都无法可依,急需立法活动的大量开展。

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凭空造法肯定是不行的,我们需要借鉴国外的先进法律以弥补自己的不足,于是在当时产生了大量的比较法的研究。时至今日,很多文章可能还会单列一章对本国法与外国法进行比较。

但是这么多年,我们真的抓住比较的要领了吗?贺欣老师给出了自己对于法律与社会科学研究如何进行比较的看法。

本节开篇以乐乐部落与布松部落之间的故事作为引证。两部落只有一河之隔,语言、人口、文化、衣着、房屋等都非常相似,但是两个部落之间的经济发展差异却非常大。这是为什么呢?

原来是布松部落出现了一个政治强人,建立了王国和金字塔式的制度,形成了统一的法律与秩序,由此进一步促进了经济的快速发展。这一故事想要强调“两相对比”对于社会科学研究的重要性。

曾经风靡一时的个案研究方法对整个学界产生了巨大的影响。个案研究深入观察一个案例,对案例进行深描,寻找因果解释,这样的研究持续时间很长。比较的方法是另一种研究方法,虽然对两个案例进行信息搜集增加了研究难度,但是结果往往更具有说服力。

比较研究在自然科学中使用甚广,如想测试一种药剂的毒性,选取两只小白鼠,一只打针,一只不打针,结果打针的死了,没打针的活蹦乱跳,结果不证自明。

法律与社会科学中同样有很多对比研究。例如RichardSchwatz研究以色列复国早期的两个小聚居区。作者选取的A地与B地各方面都相似,都没有法律,但是其中之一发展的更快,社会分工增加,人际关系更复杂,在道德规范调整逐渐失效之时,正式的法律和纠纷处理机制开始出现。最终该研究作者发现当道德规范不足以解决纠纷时,法律就会出场。

一个成功的两相对比具备两个特点,第一,相比较的事物具备很多的相似性,这是控制变量;第二,抓住两个事物的关键差别点,这是核心之所在,找到两个事物的不同走向究竟是哪一个决定性因素在起作用,而这个因素就是进行因果解释的关键,甚至还可以在此基础上抽象出一般性的规律。

这一节对于我的启发在于,或许我也可以试着通过比较的方法进行法律与社会科学研究。本人最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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