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龙泉驿区图书馆借阅规则调整通知

通知

为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深入落实成都市二代身份证作读者证通借通还一卡通工作,积极满足广大市民不断增长的阅读需求,成都市22个区市县在年新年对书刊借阅册次实行了统一升级,龙泉驿区图书馆即日起将书刊借阅规则调整如下:

一、每张身份证可借阅中文图书由原来4册增加为8册,中文期刊4册保持不变。每本书刊借阅天数为35天。

二、取消每本书刊两元的滞纳金上限,改为按逾期天数计算,每天滞纳金为0.1元。

需续借书刊的读者可在借阅到期前,采用以下途径续借:

1、在收到书刊到期提醒短信后,按短息提示回复完成续借。(身份证借阅需在区图书馆注册并开通短信功能,各街镇乡分馆注册读者不能享受该项服务)。

2、龙泉驿区图书馆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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