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股票发行后

故上述程序瑕疵不影响股份认购及本次发行的效力

吉林派诺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住所:长春市高新区硅谷大街超达创业园 17 栋 404 室主办券商住所: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 5 号二零一五年十二月目录释义 ....................................................................................................................................... 2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图书馆学就业前景.......................................... 3一、本次发行股票的数量 ............................................................................................... 3二、发行价格及定价依据 ............................................................................................... 3三、现有股东优先认购的情况............................图书行业............................................................ 3四、发行对象情况及认购股数情况................................................................................ 3五、本次发行后,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是否发生变化 ............................................ 4六、本次发行是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 ........................................................2014年图书行业免税.................... 4第二节 发行前后相关情况对比 ......................................................................................... 5一、发行前后,前 10 名股东持股数量、持股比例及股票限售等比较情况 .............. 5二、本次发行前后股本结构、股东人数、资产结构、业务结构、公司控制权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持股的变动情况 ........................................................ 6三、发行后的主要财务图书情报就业前景指标变化.................................................................................... 7第三节 新增股份限售安排 ............................................................................................... 9第四节 券商关于本次股票发行合法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 ......................................... 10第五节、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股票发行的结论性意见 ..........图书免征增值税....................................... 14第六节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开声明 ........................................... 17第七节 备查文件目录 ....................................................................................................... 18释义在本发行方案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具有如下意义:公司、股份公司、派诺生物 指 吉林派诺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松宝生物 指 吉林松宝生物技术产业有图书行业优惠政策限责任公司中君基业 指 北京中君基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灵琐资产 指 上海灵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管理办法》 指 《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业务规则》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章程》、《公司章程》 指 《吉林派诺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股东大会 指 吉林派诺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 指吉林派诺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及吉林派诺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监事会 指吉林派诺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及吉林派诺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 指数字图书馆发展趋势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挂牌 指经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审查通过后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行为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指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一、本次发行股票的数量派诺生物本次以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4,000,000 股,募集资金 12,000,000 元二、发行价格及定价依据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 3.00 元/股三、现有股东优先认购的情况公司现有在册股东均出具了声明,自愿放弃对公司本次股票发行的优先认购权四、发行对象情况及认购股数情况(一)发行对象及认购情况序号 名称/姓名认购数量(股)认购金额(元)股东性质 认购方式 持股方式1 灵琐资产 2,000,000 6,000,000 企业法人 现金 直接持有2 马米 高校图书馆发展趋势2,000,000 6,000,000 自然人 现金 直接持有合计 4,000,000 12,000,000 - - -(二)发行对象基本情况灵琐资产成立于 2015 年 11 月 13 日,注册资本为 2,000.00 万元人民币;住所:上海市奉贤区程普路 377 号 6 幢 1005 室;经营范围:资产管理,投资管理,投资信息咨询,财务咨询,实业投资,金融信息服务(金融业务除外)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注册号:ma1hk4717k;法定代表人:奚正剑;本次股票发行前不持有公司股份其股权结构如下:序号 股东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1 奚正剑 1,940 97%2 李朝政 60 3%合计 2,000 100%马米,女,本科学历,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4 年至 1998 年任壳牌石油中国公司行政助理,1998 年至 2001 年任 abb 中国公司客户代图书销售会计分录表,2001 年至 2007年任中欧国际工商学院课程主任,2008 年至今任香港科技大学驻北京项目负责人根据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直门外大街证券营业部出具的《新三板合格投资者证明文件》,自然人马米符合《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细则(试行)》对自然人投资者适格性要求的规定灵锁资产为注册资本 5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法人机构,符合《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细则(试行)》对机构投资者适格性要求的规定(三)发行对象之间,及发行对象与公司及主要股东之间的关联关系本次发行对象为自然人马米及灵琐资产,发行对象之间及发行对象与公司及主要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图书行业发展趋势五、本次发行后,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是否发生变化本次发行前,公司控股股东松宝生物持有公司 2,212.00 万股股份,占总股本36.11%;本次发行后,松宝生物仍持有公司 2,212.00 万股股份,占总股本 33.90%,松宝生物仍为公司控股股东本次股票发行前,公司实际控制人为赵尔哲先生通过持有松宝生物 92.00%股权进而控制松宝生物所持公司 36.11%股权,直接持有公司 6.37%股权,同时其女儿赵晓远持有公司 8.70%股权,共计控制公司 51.18%股权;本次股票发行完成后,赵尔哲通过持有松宝生物 92.00%股权进而控制松宝生物所持公司33.90%股权,直接持有公司 5.98%股权,同时其女儿赵晓远持有公司 8.16%股权,共计控制公司 48.04%股权,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六、本次发行是图书行业增值税税率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后,公司股东数量为 38 人,股票向特定对象发行未导致股东累计超过 200 人,本次发行不需经中国证监会核准第二节 发行前后相关情况对比一、发行前后,前 10 名股东持股数量、持股比例及股票限售等比较情况(一)本次发行前,前10名股东持股数量、持股比例及股票限售情况单位:股序号 股东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限售股份数量1 松宝生物 22,120,000.00 36.11% 14,746,667.002 中君基业 10,000,000.00 16.33% 03 赵晓远 5,326,400.00 8.70% 5,326,400.004 黎宇锋 4,500,000.00 7.35% 05 赵尔哲 3,900,000.00 6.37% 2,925,000.006 钟丽华 3,500,000.00 5.71% 07 彭骞 2,550,000.00 4.16% 08 翁廖禧 2,000,000.00 3.27% 333,334.009 马在仁 1,300,000.00 2.12% 975,000.0010 吴声河 900,000.00 1.47% 600,000.00合计 56,096,400.00 91.59% 24,906,401.00(二)本图书行业发展现状次发行后,前10名股东持股数量、持股比例及股票限售情况单位:股序号 股东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限售股份数量1 松宝生物 22,120,000.00 33.90% 14,746,667.002 中君基业 10,000,000.00 15.33% 03 赵晓远 5,326,400.00 8.16% 5,326,400.004 黎宇锋 4,500,000.00 6.90% 05 赵尔哲 3,900,000.00 5.98% 2,925,000.006 钟丽华 3,500,000.00 5.36% 07 彭骞 2,550,000.00 3.91% 08 翁廖禧 2,000,000.00 3.07% 333,334.009 灵琐资产 2,000,000.00 3.07% 010 马米 2,000,000.00 3.07% 0合计 57,896,400.00 88.73% 23,331,401.00二、本次发行前后股本结构、股东人数、资产结构、业务结构、公司控制权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持股的变动情况(一)发行前后股本结构股份性质发行前 发行后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无限售条件的股份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8,348,334.00 图书情报就业前景13.63% 8,348,334.00 12.79%2、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467,500.00 0.76% 467,500.00 0.72%3、核心员工 0 0.00% 0 04、其它 26,966,934.00 44.03% 30,966,934.00 47.46%无限售条件的股份合计 35,782,767.00 58.42% 39,782,767.00 60.97%有限售条件的股份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17,671,667.00 28.85% 17,671,667.00 27.08%2、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1,402,500.00 2.29% 1,402,500.00 2.15%3、核心员工 0 0.00% 0 0.00%4、其它 6,393,066.67 10.44% 6,393,066.67 9.80%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合计 25,467,233.34 41.58% 25,467,233.34 39.03%总股本 61,250,000.00 100.00% 65,250,000.00 100.00%(二)股东人数变动公司本次发行前股东为 36 名,其中包括自然人股东 34 名、法人股东 1 名、合伙企业股东 1 名;公司本次发行后股东为 38 名,其中包括自然人股东 35 名、法人股东 2 名、合伙企业股东 1 名等本次股票发行图书馆的发展前景后,股东人数累计未超过200 人(三)资产结构变动情况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募集资金为12,000,000.00元流动资产将增加12,000,000.00元,所有者权益将增加12,000,000.00元,其中,股本增加4,000,000股,资本公积增加8,000,000.00元(未考虑发行费用)公司的总资产及净资产规模将有较大幅度的提高,公司资产负债率将有所下降,资产负债结构更趋稳健,公司整体财务状况将得到进一步改善,财务实力增强(四)业务结构变动情况本次股票发行前,公司主要从事的业务为红松子系列产品精深加工,形成了从技术、产品研发到生产加工、销售的完整业务链及从松子仁、松子壳到松塔鳞片全方位提炼、利用的完整工艺体系,产品涵盖从粗加工的开口松子到精深加工的皮诺敛酸等多个层次,能够满足客户对松子系列产品从图书行业现状食品、保健品、原料等多元化需求公司产品涉及食品、保健品、日化产品等领域,主要产品包括开口松子、松子油、松子酒、保健品等多个品种本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用途为补充流动资金股票发行完成后,公司的业务结构仍以红松子系列产品精深加工为主要业务所以,公司业务结构将不会发生重大变化(五)公司控制权变动情况本次股票发行前,公司实际控制人为赵尔哲先生通过持有松宝生物92.00%股权进而控制松宝生物所持公司36.11%股权,直接持有公司6.37%股权,同时其女儿赵晓远持有公司8.70%股权,共计控制公司51.18%股权;本次股票发行完成后,赵尔哲通过持有松宝生物92.00%股权进而控制松宝生物所持公司33.90%股权,直接持有公司5.98%股权,同时其女儿赵晓远持有公司8.16%股权,共计控制公司48.图书免征增值税文件04%股权,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持股的变动情况编号 股东姓名 任职发行前持股数量(股)发行前持股比例发行后持股数量(股)发行后持股比例1 赵尔哲 董事长、总经理 3,900,000.00 6.37% 3,900,000.00 5.98%2 马在仁 董事、副总经理 1,300,000.00 2.12% 1,300,000.00 1.99%3 齐伟峰 财务总监 400,000.00 0.65% 400,000.00 0.61%4 王磊 监事 100,000.00 0.16% 100,000.00 0.15%5 李福民 监事 70,000.00 0.11% 70,000.00 0.11%合计 5,770,000.00 9.42% 5,770,000.00 8.84%三、发行后的主要财务指标变化项目发行前 发行后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4 年度/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4 -0.05 0.03净资产收益率(%) 3.90% -4.51% 2.85%每股经营教辅图书行业前景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0.09 -0.05 0.08每股净资产(元) 1.15 1.1 1.08归属于申请挂牌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1.15 1.1 1.08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26.73% 34.31% 23.28%流动比率(倍) 2.33 8.77 2.98速动比率(倍) 0.92 4.33 1.20第三节 新增股份限售安排本次股票发行新增股份 4,000,000 股,均为无限售条件的人民币普通股,本次可以一次性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进行转让第四节 券商关于本次股票发行合法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2015 年 12 月 29 日,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吉林派诺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合法合规的意见》,认为:一、派诺生物本次股票发行后,股东人数不超过 200 人,符合豁免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核准股票发行的条件二、派图书馆设计发展趋势诺生物制定的《公司章程》内容符合《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章程必备条款》有关规定,相关规则、制度等能够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建立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职责清晰、运行规范,能够保障股东合法权利;公司自挂牌至今,董事会、股东大会的会议召开程序、审议事项、决议情况等均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有关议事规则的规定公司不存在违反《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二章规定的情形三、股票发行严格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细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指南》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此外,经核查,派诺生物在挂牌后图书行业免税文件,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不存在因信息披露违规或违法,被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公司依法采取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被中国证监会采取监管措施或给予行政处罚的情形四、发行人的本次发行对象符合中国证监会及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关于投资者适当性制度的有关规定五、本次股票发行过程中认购方提前缴纳投资款,验资截止日与认购安排不符,存在程序瑕疵,但公司已依法履行董事会、股东大会、公告、验资等法定程序,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且认购方提前缴款已获全体董事确认和认可,上述瑕疵不影响本次股份认购及发行的效力六、本次股票发行定价方式、定价过程公正、公平,定价结果合法有效七、本次股票发行,发行对象均以货币资金认购本次非公图书情报就业前景开定向发行的股票,不存在以非现金资产认购股票发行的情形八、经核查,《公司法》并未赋予股份公司股东优先认购权,《公司章程》对股东的优先认购权也未做明确约定的有关规定,且全体在册股东就本次发行事宜签署《股东声明书》,声明放弃本次发行的优先认购权公司本次股票发行现有股东优先认购的程序和结果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细则(试行)》等规范性要求九、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规定:股份支付,是指企业为获取职工和其他方提供服务而授予权益工具或者承担以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交易本次募集资金主要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发行对象共计 2 名,为上海灵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自然人马米,发行定价参图书出版行业分析考前一次机构投资者定增价格 2.50 元/每股等多种因素,定价为 3.00 元/股,发行对象本次参与股票发行的行为系基于公司发展前景的自愿投资行为,不存在公司通过支付股份的形式向发行对象提供服务报酬或承担负债的情况从价格公允性而言,虽然本次定增董事会审议通过股票发行方案前的最近一次协议交易价格为 4.30 元,但由于派诺生物股票交易并不活跃,该价格并不能代表公司股价市场公允价值,本次股票发行价格综合参考了公司所处行业、成长性、每股净资产、市盈率、前一次机构投资者定增价格 2.50 元/每股等多种因素,并与投资者沟通后确定,既考虑了新投资者的要求,也未损害原股东利益,发行价格公允,定价方法合理综上,主办券商认为本次股票图书市场发展趋势发行不适用股份支付的情形十、根据灵琐资产出具的声明并经主办券商核查,灵琐资产未发起设立任何私募基金,亦未担任任何私募基金管理人,不属于《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或私募投资基金,无需按照《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的规定办理备案登记挂牌公司现有股东中,北京中君基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已按照要求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了备案北京中君基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于 2015 年 5 月 7 日取得了编号为为 s33703 的备案函,该基金管理人为汇君资产管理(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5 年 5 月 7 日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登记编码为 p十一、主办券商图书行业现状分析认为应当发表的其他意见(一)股权代持、持股平台根据灵琐资产出具的声明并经主办券商核查,灵琐资产拟开展证券投资和股权投资业务,并非单纯以认购股份为目的而设立的持股平台,与公司及现有股东、马米不存在关联关系,系通过自有资金自有资金投资并持有派诺生物股份,不存在委托他人代持股份或接受他人委托代持持股的情形根据马米出具的声明并经主办券商核查,马米系通过自有资金投资并持有派诺生物股份,不存在委托他人代持股份或接受他人委托代持持股的情形(二)对赌条款根据《上海灵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松宝生物、赵尔哲、赵晓远关于投资吉林派诺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之盈利预测补偿与回购协议》及《补充协议》、《马米与松宝生物、赵尔哲、赵晓远图书销售行业现状关于投资吉林派诺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之盈利预测补偿与回购协议》及《补充协议》,本次发行估值调整条款如下:“第二条 经营目标2.1 原股东承诺,公司应实现以下经营目标:2.1.1 投资完成后的当年度,即 2015 年度,标的公司实现(600)万元的税后净利润;2.1.2 2016 年度标的公司税后净利润达到(1500)万元;2.1.3 2017 年度标的公司税后净利润达到(3000)万元;2.2 各方同意,标的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按以下方式确认:2.2.1 由各方认可的具有证券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在投资完成后的当年度届满之日起 4 个月内,对标的公司在相应期限内经营财务状况进行审计,出具审计报告,并将审计报告向标的公司全部股东提供;2.2.2 审计报告将作为确认标的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最终依据;第公共图书馆发展趋势三条 补偿义务如果标的公司 2015 年度、2016 年度、2017 年度三个年度中任一会计年度的经审计的税后利润未达到前述 2.1 条承诺的净利润,则视为未完成经营指标,则乙方、丙方、丁方将以现金形式或股权回购给予甲方及时、充分、有效地补偿甲方可以选择现金补偿或股权回购第四条 现金补偿与股权回购4.1 如果甲方选择现金补偿,原股东应以现金方式退还甲方相应多付的投资款现金补偿补偿金额计算公式如下:补偿金额为=(1-考核当年经审计年度实际净利润/考核当年年度保证净利润)*(投资金额)万元*50%4.2 如果甲方选择股权回购,原股东将用现金,以投资方入股时的价格回购投资方所有股份,并以年化收益率 10%给予投资方补偿综上,主办券商认为,本次认购对象不存在单纯图书免征增值税文件以认购股份为目的的持股平台,亦不存在股权代持行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关联人与认购方签订的对赌协议是协议双方就其权利义务的约定,并不涉及公司利益,也未造成公司其他股东权益的损失,是协议签订方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也不侵害公司及其他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合法有效第五节、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股票发行的结论性意见2015 年 12 月 29 日,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大连分所出具了《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大连分所关于吉林派诺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定向发行股票的合法合规之法律意见书》、《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大连分所关于吉林派诺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验资截止日期与认购安排不符的专项说明》及《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大连图书馆属于什么行业分所关于吉林派诺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盈利预测补偿与回购协议的专项说明》,认为:一、派诺生物本次股票发行后,股东人数不超过 200 人,符合豁免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核准股票发行的条件二、本次发行对象符合中国证监会及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关于投资者适当性制度的有关规定三、本次股票发行过程中,公司合法规范履行了董事会、股东大会议事程序,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 15 日发布《股票发行认购公告》,并于 2015 年 12 月 6 日发布更正后的《股票发行认购公告》及《股票发行认购公告》(更正公告),根据更正的《股票发行认购公告》本次发行的缴款期首日为 2015 年 12 月 18 日,认购方提前于 2015 年 12 月 17 日缴款,认购方提前缴纳投资款致使验资图书零售免征增值税截止日期与认购安排不符,存在程序瑕疵,但因提前缴纳投资款是认购方真实意思表示,公司依法履行认购相关的法定程序,会计师依据职业规范完成验资,公司全体董事对认购方提前缴付款项的事实和款项性质予以确认,且上述行为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四、发行人与本次发行对象签署的《股份认购协议》等相关协议系各方真实意思表示,内容真实有效,对发行人及发行对象具有法律约束力五、经核查,《公司法》并未赋予股份公司股东优先认购权,《公司章程》对股东的优先认购权也未做明确约定,且全体在册股东就本次发行事宜签署《股东声明书》,声明放弃本次发行的优先认购权本次股票发行现有在册股东优先认购的相关程序和结果合法合规六、《股份认购协图书费会计分录议》未约定估值调整条款认购对象分别与公司原股东吉林松宝生物科技产业有限责任公司、赵尔哲、赵晓远签署《盈利预测补偿与回购协议》及《补充协议》,上述协议对估值调整条款相关事宜约定如下:“第二条经营目标2.1 原股东承诺,公司应实现以下经营目标:2.1.1 投资完成后的当年度,即 2015 年度,标的公司实现(600)万元的税后净利润;2.1.2 2016 年度标的公司税后净利润达到(1500)万元;2.1.3 2017 年度标的公司税后净利润达到(3000)万元;2.2 各方同意,标的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按以下方式确认:2.2.1 由各方认可的具有证券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在投资完成后的当年度届满之日起 4 个月内,对标的公司在相应期限内经营财务状况进行审计,出具审计报告,并将审计报告向标的公图书出版行业司全部股东提供;2.2.2 审计报告将作为确认标的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最终依据;2.2.3 审计费用应由标的公司支付2.3 鉴于原股东承诺公司 2015 年度、2016 年度、2017 年度三个年度达到上述 2.1 条所述经营目标公司有义务尽力实现和完成最佳的经营业绩,公司管理层有义务尽职管理公司,确保公司实现该等经营目标第三条补偿义务如果标的公司 2015 年度、2016 年度、2017 年度三个年度中任一会计年度的经审计的税后利润未达到前述 2.1 条承诺的净利润,则视为未完成经营指标,则乙方、丙方、丁方将以现金形式或股权回购给予甲方及时、充分、有效地补偿甲方可以选择现金补偿或股权回购第四条现金补偿与股权回购4.1 如果甲方选择现金补偿,原股东应以现金方式退还甲方相图书免征增值税政策应多付的投资款现金补偿补偿金额计算公式如下:补偿金额为=(1-考核当年经审计年度实际净利润/考核当年年度保证净利润)*(投资金额)万元*50%4.2 如果甲方选择股权回购,原股东将用现金,以投资方入股时的价格回购投资方所有股份,并以年化收益率 10%给予投资方补偿上述条款系公司主要股东与认购方就股权估值及其调整的相关约定,是协议双方就其权利义务的约定,并不涉及公司利益,也未造成公司其他股东权益的损失,是协议签订方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也不侵害公司及其他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合法有效七、本次股票发行,发行对象均以货币资金认购本次非公开定向发行的股票,不存在以非现金资产认购股票发行的情形八、本次发行的认购方马米和灵琐图书会计分录资产均不是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或私募投资基金,不需要按照《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申请办理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或私募基金备案登记挂牌公司现有股东中,北京中君基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已按照要求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了备案北京中君基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于 2015 年 5 月 7 日取得了编号为为 s33703 的备案函,该基金管理人为汇君资产管理(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5 年 5 月 7 日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登记编码为 p九、需要说明的其他问题(一)发行对象不涉及持股平台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灵锁资产系奚正剑图书馆的发展前景、李朝政于 2015年 11月出资设立的有限公司,公司并非单纯以认购股份为目的而设立,公司拟开展证券投资和股权投资业务灵锁资产不属于《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问答—定向发行(二)》中规定的 “单纯以认购股份为目的而设立的公司法人、合伙企业等持股平台,不具有实际经营业务的”情形,符合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二)发行对象不存在代持情形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均以自有资金认购本次发行股票,持有公司股份的行为是其真实意思表示,不存在代他人持股或委托他人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形第六节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开声明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图书费会计分录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公司董事:赵尔哲 chung kyujung (???) 马在仁王 尧 韩 冰公司监事:王 磊 李福民 石淑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赵尔哲 马在仁 齐伟峰王 坚吉林派诺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年 月 日第七节 备查文件目录(一)公司关于股票发行的董事会决议(二)公司关于股票发行的股东大会决议(三)股票发行方案(四)股票发行认购公告(五)本次股票发行的验资报告(六)主办券商关于股票发行合法合规性意见(七)股票发行法律意见书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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