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白癜风医院 http://m.39.net/pf/a_8097684.html致亲爱的读者们:
为了进一步满足读者对图书馆馆藏文献的借阅需求,提高图书馆图书的流通率,学院图书馆决定对图书外借规定作如下调整:
1.本院教职员工最多可外借图书册/人,借期为90天,可续借一次,借期为自续借之日起60天内。
2.本院学生最多可外借图书册/人,借期为30天,可续借一次,借期为自续借之日起30天内。
特此通知!
图书与信息技术中心
年5月2日
图书外借规定
一、本馆文献资料面向科技学院师生员工开放外借,凭校园一卡通进入开架书库借阅图书。
二、借还书手续在自助借还机上完成办理。
三、有过期图书未还清的或罚金未付的不能办理借阅手续。
四、读者在办理借书手续时,应仔细检查,若发现欲借的图书有涂划、损毁,应向工作人员说明,并由工作人员做相应处理后方可借出。
五、借阅权限:
1.本院教职员工最多可外借图书册/人,借期为90天,可续借一次,借期为自续借之日起60天内。
2.本院学生最多可外借图书册/人,借期为30天,可续借一次,借期为自续借之日起30天内。
3.应在寒暑假期内归还的图书,要在开学后2周内归还,超过2周按逾期处理,逾期时间按应还之日起算。
4.为保障其他读者利益,同一读者当天归还的图书不允许当天再借,相同版本图书每人限借一册。
5.当年期刊原则上不予外借,教师确因科研、教学需要外借当年期刊的,限借5册单本(仅限学术期刊),期限为30天。
六、对外借图书逾期、遗失及违规情况的处理:
1.外借图书超期按0.1元/天/册收取逾期费。
2.图书遗失,或校园一卡通(借书证)遗失导致挂失前被他人冒借,责任由本人承担,并以现书价的3-6倍赔偿,赔款后一个月内读者如找回原借书或以同版书或新版本(经本馆同意)的图书赔偿(核收图书加工费5元),可凭原票据退还赔款,超过一个月,不再办理退款手续;多卷书、连续出版等成套书刊其中的一册遗失,按整套价格赔偿,或以相同版本相同卷期抵赔。
3.污损(批注、涂划、圈点等)书刊,按0.5元/页赔偿,不超过原书价款;遗失条形码,核收条形码加工费5元,对故意损坏条形码者,将暂停其3-6个月借阅权限,并处以相应的罚款。
4.未经办理借阅手续擅自携带书刊出馆、持他人证件冒借图书、擅自拆除书中磁性材料者,以偷书行为处理,中文按原价10倍罚款,外文原版按0元/本(册)以上罚款,并报所属分院予以违纪处理,情节严重者,上报学院。
编辑
丁媛璐
审校
张鑫星
责任编辑
杨春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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