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借阅规则20版

图书借阅规则

借阅需登记。

每人每次只能借阅一册,借期为两周。归还所借图书后方能再借其他图书。

爱护图书,不得画线、批注(铅笔除外),不得污损、剪裁、撕页、丢失。否则需买原书并在10日内赔偿。赔偿后方能再借书。

图书损坏、丢失,如果不能买到原书,年以前出版的书,按原价6倍赔偿;年及以后出版的书,按原价3倍赔偿;近3年出版的书,按原价赔偿。

按期归还。逾期归还须交纳逾期使用费:0.3元/日。

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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