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两会”分别于3月4日和3月5日在京开幕。两会期间,众多出版界代表和委员聚焦行业发展现状和问题,提出了自己对出版业发展的思考和建议,并积极为解决行业存在的问题建言献策。朱永新委员建议,建立国家阅读节,为推进全民阅读搭建活动平台;潘凯雄、谭跃、赵东亮委员建议,加速推动图书价格立法,有效制止网上网下出版物销售恶性“价格战”;魏玉山委员认为,要建立数字教材(教学资源)管理协调机制,加强对数字教材(教学资源)服务平台的资质管理;林阳委员认为,应修改法规,加大对盗版图书的印制者、销售者的处罚力度……
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出版界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怀揣理想信念昂首阔步,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提案人:潘凯雄、谭跃、赵东亮
关于加速推动图书价格立法的再提案
年12月28日,国家新闻出版署印发了《出版业“十四五”时期发展规划》,其中明确提出“加强出版物价格监督管理,推动图书价格立法,有效制止网上网下出版物销售恶性‘价格战’,营造健康有序的市场环境。”这的确是抓住了当前严重影响出版业健康发展的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就此问题,我们曾于和年连续两年提交提案并皆得以立案,但其后的答复均不理想,尤其是迄今为止,该问题不仅并未得到解决,且大有愈演愈烈之势。为此,我们也不得不就此第3次提出相关提案。
其实早在年,中国出版工作者协会、中国书刊发行业协会和中国新华书店协会就联合发布了国内图书出版业第一部名为《图书公平交易规则》的行业规范,其中明确规定新书进入零售市场一年内不得低于8.5折销售。然而这部被称为“图书禁折令”的“规则”颁布不久,即被有关部门以“三家发布单位不具备有关资质”“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等理由而夭折。这种看似“依法行政”的否定,实则由于完全不了解出版物作为一种特殊文化产品的特殊性所致。
从那以后至今又过去了12年,国内出版物零售市场价格之争的乱象愈演愈烈。就新书而言,实体书店因其客观条件所限一般只会按其定价销售,最多在某个特定的促销时段才可能按8.5~9.0折的优惠价促销。而日益庞大的电商特别是民营电商新书销售的起步价大多就是图书定价的7.0~8.0折,4.5折乃至更低者也绝非少数个案,这还不包括年终时电商以各种名目向出版方索要不低的返点费。更有甚者,近两年兴起的电商直播带货模式更是滋生出各种乱象,极端者如年9月27日,刘媛媛“破亿图书等你来”的直播,声称“30多家出版社准备了50万册书破价到10元以下,10万册1元书,爆款书突破‘双十一’价格”。
如此恶性竞争造成的直接恶果不外乎如下两种:一是素有“文化地标”之誉的一些实体书店因此不堪重负,或倒闭或转行;二是出版方为了生存不得不提高图书定价,进而将负担转嫁至消费者。事实上,近两年图书单印张平均定价已较过往至少上涨了3~4倍。至于间接恶果更是会影响长远。此种乱象如果任其膨胀,出版业高质量发展将受到严重影响,受损者只能是国家的文化形象、出版业自身健康发展和广大读者的基本权益。
为此,我们第三年郑重提出如下议案:一是国家相关部门应尽快抓紧制定落实《出版业“十四五”时期发展规划》中提出的“有效制止网上网下出版物销售恶性‘价格战’”的具体措施,明确时间表路线图,以立法的方式明确规定新书出版一年内不得以低于定价的8.5折销售;二要强化执法检查,对违法者严厉制裁,以维护图书市场的正常秩序及书业的可持续发展。
以上提案基于如下两点思考:
1.“文化例外”是世界上许多国家立法时遵循的基本原则之一。据调研,诸如法国、德国、意大利、西班牙、日本等诸多出版业较为发达的国家均有这样的立法及条款,它们所规定的“限折”时间大都在半年到2年之间,而折扣区间大都在8.5~9.5折之间。事实已证明,这样的条款有效地保护了其出版业的良性发展,有利于出版社发现新人,作为文化地标的实体书店无论大中小皆能健康生长,广大读书爱好者的合法权益得到了充分尊重。
2.图书是一种特殊的文化产品,理所当然应沿用“文化例外”法则受到特殊的保护,而不应像普通商品一样简单地沿用所谓反垄断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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