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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图书馆与书店是阅读服务和阅读推广的两翼,缺一不可。但是长久以来,它们近乎“各自为政”。虽然近些年来“你购书,我买单”或与之相似的阅读服务方式风起云涌,但也仅仅是图书馆与书店的一种合作模式,并不能将两者真正结合。
今天,我们就来探讨一下书店与图书馆的共性与差异,以及融合的必要性、可行性。
图书馆与书店将持续擦出火花
原始书稿经由出版社变成出版物后,便有了两个鲜明的阅读服务走向:一个是书店,一个是图书馆。两者都是读者获取图书的必不可少的途径,但是一个模式是售卖,一个模式是提供优雅的阅读环境并鼓励借阅。这看似简单的区别,却让书店与图书馆大相径庭。
区别不光在表面上,更在骨子里。以至于如今,书店与图书馆似乎不是阅读推广这一战壕里的战友,而是竞争对手。有一种说法认为,是图书馆的公益性阅读和借阅大大影响了书店的销售。而随着公共图书馆购书经费的不断增加,这种影响似乎愈演愈烈。可以看到,近些年来一方面是各种书店勉强维持甚至是倒闭,一方面是各种图书馆新馆如雨后春笋般拔地而起,图书馆购书经费随着评估不断走高——两者形成了鲜明的对照。
但是,这一纠结随着“你购书,我买单”的流行而有所缓解。书店与图书馆不再是竞争对手了,而可以是合作者,合作的效果“一加一大于二”。这一效果如星火燎原一样在书业传播,现在哪个城市的图书馆与书店若不搞上几次“你购书,我买单”,都显得out了。我们先不看“你购书,我买单”如火如荼的表面,先抛开这个活动中代表双赢的那些销售数字和借阅数字,单从理论分析,就会发现书店与图书馆的结合是一种完美的互补,并且能够可持续地擦出火花。其未来的前景不可预期,理论上它们的合作之路还长着呢。
图书馆的创新之举
将图书馆相对富余的空间拿出一部分租给书店,无疑将带给书店及时雨。图书馆可以得到的是丰富的时效性新书,得到“你购书,我买单”的进一步便利,得到光顾书店的那部分额外读者流。而书店一方,无形中也让光顾图书馆的读者流成为其潜在消费者。来书店消费,在某种条件下可以“不花钱”,买回去带回家读,让图书馆买单。
当图书馆与书店有了融合后,两者起码在地理位置上不分彼此。在书店购书的读者因可以“不花钱”,书店的销量得以自然上涨。同时,图书馆也没有因此而增加购书成本,只不过从原本的购书资金中拿出了一部分而已(买单)。但这样一来,读者自主采购的意义却非同一般。此外,图书馆将一部分馆舍空间租给书店后也有了创收,书店也成为图书馆的变相书库,这个书库里的新书还是不断更新的,何乐而不为?甚至于,书店在某种意义上还是图书馆就近的馆配商,让馆配采购增添便利。从理论上说,即便图书馆不采取租赁的形式,而是将馆舍空间免费提供给书店使用,也是不亏的。毕竟,书店的进驻免去了图书馆很大一部分打造维护书库之功。
只要政策允许,书店进驻图书馆的面积即便不是很大,但只要有合作,理论上就是双赢的。在此局面下,书店的积极性会大大提高,图书馆的人流会因新书的丰富而大大增加,所带来的阅读推广效益的增值是馆方最乐意看到的。一些观察者认为,当下不少图书馆新馆的馆舍空间显得过于空旷了,这诚然是为显示图书馆“第三空间”的优势,但从另一个角度看也难免有铺张的嫌疑。因此,图书馆的馆舍布局还是务实一些好。故而,将精简下的富余空间腾出来鼓励书店入驻,实属于创新之举。书店一旦有了图书馆的照应,其活力和生命力会彰显出不一样的色彩。
图书馆的“扩张”
在很多业界人士眼中,当下的公共图书馆发展正显现出大“扩张”的趋势。国家对文化事业的投入飞速增长,一方面是新馆的馆舍空间不断刷新纪录,且内部设施完备,另一方面是图书馆越来越不甘于做一个图书借还机构,而是向其他文化领域“侵蚀”。未来,公共图书馆将文化馆、展览馆、科技馆等“吞并”的趋势大概已被写入图林科幻之中了——它在理论上有实现的可能。
从这个角度看,“馆店合一”则又有了落脚点。若进一步发挥想象力,未来如果政策允许,公共图书馆一旦有了图书发行许可,那么完全可以用自己的资金、借助自己的馆舍开办馆中店,其经营活力将比纯市场环境下的书店要大。那时,图书馆就是一个真正的广义内涵下的“图书馆”,是一个图书的集大成空间。在这里,人们可以购买新书,可以借阅,可以随时随地享受惬意的阅读环境。这个大胆的假想目前还不太可能实现,但是从理论上还是能够给人以惊艳的。
当图书馆与书店真正融合后,另一个重大意义是在阅读推广上的如虎添翼。不用质疑这一点,图书馆与书店“零距离”后,在阅读推广上的互补功效就呼之欲出了。“馆店合一”若能成为现实,今后将会打造全新意义上的“图书之城”,而不仅仅是有所偏颇的“图书馆之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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